7月1號后,新公司法下法定代表人七大重要變化
來源:欣飛財稅咨詢河北有限公司 時間:2024-07-10 瀏覽量:28次第一個:不存在掛名法定代表人了,法定代表人以后不存在是掛名的還是實際的法定代表人了
第二個:法定代表人有職務豁免權,法定代表人必須是執行事務的董事或者經理來擔任,法定代表人只要是為了執行職務而造成的損失都將由公司來承擔。
第三個:法定代表人承擔過錯責任,如果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,有過錯造成的損失這個責任由法定代表人來承擔。
第四個:法定代表人可以隨時辭職,只要法定代表人不想干,可以立馬寫辭職信,而且可以要求公司必須在30天之內進行變更,如果公司不變更,法定代表人可以起訴到法院要求解除
第五個:變更法定代表人,不需要經過老法定代表人的同意,如果你想變更法定代表人,只需要新的法定代表人提交申請就可以了,新公司法明確表明,只要新的法定代表人提交申請就可以進行變更。
第六個:變更法定代表人,不再需要修改公司的章程,現在變更法定代表人只需要董事會簽個字,出個決議就可以立馬變更了。過去股東們意見不合造成股權難以變更的僵局,現在全部都可以解決。
第七個:股東的出資證明書上必須有法定代表人的簽字,如果沒有法定代表人的簽字,那這個股東的身份就有瑕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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